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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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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都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简章》,特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90分(IBT);

(2)新GRE≥305分;

(3)WSK(PETS 5)考试合格;

(4)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6)IELTS(A 类)≥6.0;

(7)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8)我校组织的医学博士英语考试成绩≥50分(当年有效)。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5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7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1-6 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在读证明),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8、定向就业仅限人事档案关系在首医系统内者报考(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9、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二、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在2023年5月17日24点前,将以下材料(一)和材料(二),分别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lhyanjiusheng@sina.com邮箱中,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专业+导师+资格审核材料”和“姓名+专业+导师+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核材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一份 (有本人签字),PDF格式,命名方式“1.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放在一页),PDF格式,命名方式“1.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扫描件(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1.3本硕学历学位证明”;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1.4本硕成绩单”;

5、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1.5英语成绩证明”;

6、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PDF格式,命名方式“1.6专家推荐意见”(每封推荐信单独装入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信封骑缝处亲笔签名,扫描时将信封正、反面也扫描到材料1.6中);

7、《思想政治情况表》,PDF格式,命名方式:“1.7思想政治情况表”;

8、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在读证明),PDF格式,命名方式“1.8医师资格证书和在读证明”。

备注:材料 3(在读证明)、材料 5、材料 6、材料 8 模板的下载地 址:报名系统首页或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二)科研成果资料

1、个人简历,PDF格式,命名方式“2.1个人简历”;

2、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及摘要,PDF格式,命名方式“2.2硕士学位论文”;

3、成果获奖汇总表,填写《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附件1),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说明,Excel电子版格式,命名方式“2.3成果获奖汇总表”;

4、请根据附件1中所填的发表论文汇总表,提供发表论文全文及杂质封面和目录,对照填入论文汇总表的发表论文顺序将所有论文扫描成一个PDF(仅接收的论文还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接收函),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论文一律不予统计,命名方式:“2.4发表论文”;

5、根据附件1中所填的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汇总表,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其他能证明项目下达金额以及参与人情况的材料(任务书原件需有本人姓名,否则不用填报),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一律不予统计,对照填入科研项目汇总表的科研项目顺序将所有科研项目扫描成一个PDF,命名方式“2.5科研项目”;

6、根据附件1中所填的发明专利汇总表,提供专利证书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专利一律不予统计,对照填入发明专利汇总表的发明专利顺序将所有专利扫描成一个PDF,命名方式“2.6专利”;

7、根据附件1中所填的获奖情况汇总表,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获奖一律不予统计,对照填入获奖情况汇总表的所获奖项顺序将所有获奖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命名方式“2.7获奖”;

8、请根据附件2中所填的社会任职汇总表,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任职一律不予统计,对照填入社会任职汇总表的各项职务顺序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命名方式“2.8任职”;

9、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若有)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方式“2.9其他”。

学院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参加考核时携带材料(一)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办法

1、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视为放弃。

2、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

3、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100%)进入笔试考核环节,并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官方网站的医院管理-教育育人模块中公布。

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术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招生要求。

(3)外语水平: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4)学术成果:如在读本科和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期刊级别与影响因子)、获得课题项目级别以及专利等在其中排名位置等。

(5)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得奖励与处罚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四、综合考核办法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满分100分)

时间:暂定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线下考核,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内容:(1)专业知识:根据三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2)专业英语;

合格线:60分,每位导师报考的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答辩考核,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暂定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线下考核,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由5位以上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英语,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

合格线:60分。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 200 分,120 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

各单项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对于报考同一导师的相同学位类型的学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政审、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

3、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网址同上),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4、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学院纪检部门,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认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69515395(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邮箱:lhyanjiusheng@sina.com

八、监督电话

学院:69543901-3533/3340,lhjxts@163.com

学校:010-83911095

 

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

2023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