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条款
【协议说明】本协议是您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之间关于使用本网站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 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如您对协议 有任何疑问,可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咨询电话咨询。如您未满18周岁,或以其他形式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首都医科大 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达成一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平台用户。您的注册行为将被认为是对本协议全部条款无保留的接受和遵守。阅读本协议的 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词汇定义】本文中所用词汇定义如下: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指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官方网站、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移动客户端APP及其他现在或将来推出的基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服务平台的其他应用。
用户:指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内容,经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注册程序成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各项服务使用者的单位或个人。(以下更多称为“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指包括本协议在内的,由用户签署,或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在明显位置展示的,具有规范用户行为作用的各类规定、提示、声明文件。
一、用户及注册:
1.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提供用户注册。您的帐号和密码由您自行保管;您应当对以您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2 您注册时,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否则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删除该账号。
1.3 如有必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有权采取合理方式对您的身份进行核实,并仅对通过认证的医生提供相应服务。您未能通过身份认证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有权停止服务并将网页认证关联信息删除。
二、服务内容:
2.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服务的具体内容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经营者提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作为医生、患者间交流互通平台,您通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发表的各种言论(包括但不仅限于咨询问题、就医经验、感谢信等),并不代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赞同您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3 您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上获得的医生答复、医学文章、医疗保健信息等,均不代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以上信息不能作为您采取治疗方案的直接依据。如确有必要,您应当联系医生进行面对面的诊疗。
2.4,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服务之外与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2.5 因不可抗力、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用户自身过错等技术原因,或其他不可控原因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服务,或者用户数据损坏、丢失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用户的权利和责任:
3.1 您有权利拥有自己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的用户名及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服务。
3.2 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用户名,亦不得盗用他人帐号,由以上行为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3 您有权根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发布、获取信息,进行医患互通交流等。
3.4 您必须遵守卫生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关于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您对自己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承担责任,您不得发布违法信息,不得恶意评价其他用户。您承诺自己在使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首都医 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您违反上述任一规则,导致相应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 任。
3.5 您不得将涉及医疗纠纷的问题或其它有责任争议的问题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发布,关于医疗纠纷的问题,请另行咨询律师或相关主管部门寻求援助,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将此类信息删除。
3.6 您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进行反映要求处理。您因首都医科大学附 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展示的内容与其他用户发生纠纷的,司法部门可以要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根据法律程序提供该案件所需证据材料。
3.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针对某些特定的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提醒等)做出的任何声明、通知、提醒、警示等内容视为本条款的一部分,用户如果使用该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提醒、警示的内容。
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的权利和责任:
4.1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所有门诊时间仅供参考,最终以医院当日公布为准。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4.2 对于您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上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4.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数据、所有的活动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继续、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您或其它第三方通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认为某个具体用户、具体行为、具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您或其它第三方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告知网络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以普通非专业医疗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4.4 用户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上如与其它用户产生纠纷,请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从中予以调处,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 站审核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互相通知对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所作出的调处行为 不具有法律效力,调处结果系由纠纷双方自愿作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仅协助提供信息的沟通,不对调处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活动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活动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终止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4.6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的行为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以合理方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
4.7 许可使用权:用户以此授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全部或部分)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五、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5.1 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5.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您的全部服务:
5.2.1 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2.2 您因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上的不当行为被行政或司法机构拘留或起诉;
5.2.3 您违反了《注册条款》内容;
5.2.4 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5.2.5 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
5.2.6 您传播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经查证属实的;
5.2.7 网站认为其他不适宜的地方。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保留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您的损失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服务发生变更、中断、终止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仍有以下权利:
5.3.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保留您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行为记录;
5.3.2 如您在服务变更、中断、终止前,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条款的行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仍可行使本服务条款所规定的权利。
六、隐私声明:
6.1 适用范围
6.1.1 您注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时,根据网站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
6.1.2 您使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服务、参加相关活动、访问网站网页(或移动客户端)时,网站自动接收并记录用户浏览器上的服务器数据,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网站Cookie中的资料及您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
6.1.3 您使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时,上传的非公开的病历资料、基本情况、诊疗方案等文字、图片、数据信息;
6.1.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通过合法途径从其他途径取得的您的个人资料;
6.1.5 您认为不宜公开的其他内容;
6.2 信息保密;
6.2.1 保护您的隐私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的一项基本政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注册资料及您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如有符合资格的知识产权投诉人并已提起投诉,应被投诉人要求,向被投诉人披露,以便双方处理可能的权利纠纷;
(3)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或者行政、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4) 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5) 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6) 保持维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的商标所有权;
(7)不可抗力所导致的用户信息公开;
(8)由于本网站的硬件和软件的能力限制,所导致用户信息的公开。
6.2.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将您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6.3 信息使用:
6.3.1 在不透露您的保密信息的前提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6.3.2 医患之间的咨询问题内容在隐去姓名、单位、地址等信息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可以不经过您的授权,进行公开、编辑、出版、发行。
6.3.3 为服务用户的目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可能通过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向您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活动和服务信息等。
七、免责声明:
7.1 您使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您自己承担;因其使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您自己承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对您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不承诺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承诺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承诺。
7.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不承诺网页上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用户电子邮件/短信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保留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邮寄宣传册等形式,对本网站注册会员发送信息、活动等告知服务的权利。如果用户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注册,表明用户已默示同意接受此项服务。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不担保所有由发出的短信不会发生遗失或未送达。由于短信运营商网络运转不正常,天灾人祸、战争等原因造成网络瘫 痪或者接收短信的用户手机网络通道不畅通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短信无法即时、准确地送达用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无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违约赔偿:
8.1 您同意保障和维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而给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您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九、服务条款修改:
9.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有权根据服务情况变更、终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您不同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管理规定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您接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对服务条款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法律管辖:
10.1 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0.2 如双方就本服务条款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经营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通知送达
11.1 本协议项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对于您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给您。
11.2 您对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的通知应当通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网站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二、其他规定
12.1 本服务条款构成您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对服务条款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服务条款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服务条款各方其他权利。
12.2 如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服务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条款时应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