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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医疗纠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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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设置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及意见投诉箱。

    2、患者及家属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程序

    1、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为医患投诉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医患投诉。

    2、协调办接到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后,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患方需如实填写《医患投诉登记表》。

    3、凡由协调办受理的投诉,除直接处理完毕的,其他投诉均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