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化粪池清掏及无害化消纳处理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化粪池清掏及无害化消纳处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LHYYQTXN-20240407
三、遴选方式:公开
四、遴选服务项目及要求:
1、项目概况:
1.1本工程为化粪池清掏及无害化消纳处理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院区内所有共有化粪池11座、油水分离器1座、室内污水提升井60座、污水处理站1座。
2、项目期限:
2.1项目期限:服务有效期12个月,遴选有效期3年。在此期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后续签。如遇关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不良差评,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解除服务关系。
3、服务规范及标准:
3.1服务规范: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满足水务、疾控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和医院管理要求。出水水质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及《北京市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相关要求。通过清底达到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站池壁、池底无积存污泥及杂物,固液分离出来的污泥含水率达到行业标准,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消毒处置。保障全院室外污水管线畅通,售后服务及时。污泥的清掏、脱水、运输、消纳等服务必须达到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标准要求,并制订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3.2服务标准:
1.清底完成后,由院方负责人与施工方负责人一起验收,验收标准为化粪池、隔油池内无存留污物,池壁、池底干净见底,固液分离出来的污泥按照环保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消毒处理。化粪池经过试水使用正常,排放达标,环境恢复整洁无遗留。
2.进入院内进行化粪池清掏作业时,必须服从院方管理,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清淘车不得碾压草坪,污水漫流的现象,清掏后对化粪池周边卫生的清理应符合院方要求,并由院方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3.施工方在清掏过程中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合理安排清淘时间,因施工方在医院内的任何活动引发投诉,院方有权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
4.施工方在外运清掏物时应做好密闭工作,防止洒落,若造成新的环境污染,施工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处罚。施工方需将危险废物做无害化处里,如因此违反法律法规发生的任何处罚及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并应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5.施工期间所使用的材料、机械亦由施工单位自行提供(施工用水除外)。
4、服务范围及要求:
4.1首都医科地方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院区内所有共有化粪池11座,提供每季度清掏一次,油水分离器1个每月清掏一次,室内污水提升井60座每两个月清掏一次,污水处理站1座每年清底一次。由院方监督执行。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入医院必须遵守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
4.2室内地下室污水池如有杂物全年免费清掏,并保障全院室外污水管线排水畅通,发生堵塞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免费疏通解决。
4.3提供由环保部门认可消纳公司的消纳合同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提供污泥清掏、运输、消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报(网上)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办理等服务。将清掏、脱水后的污泥运送至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消纳处理。并向院方提供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危废(污泥)转移联单(接收和处置污泥量必须与运输处置污泥量一致)交由院方留存备案。
4.4施工期间做好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4.5最高限价为1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6不得将本项目遴选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五、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介绍及资质: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法人对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盖签人名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2、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具有公共场所、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业绩优先。(及证明公司实力的其他相关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
5、要求参加遴选的公司名下自有车辆,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要求入选单位提供至少2个人的有限空间作业证件和2个安全员C证,并附上相应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备注:
1.请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印章。
2.资质不通过的服务公司不能参加本次项目遴选。
六、报名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3日(工作时间8:00—17:00,午休12:00—13:00)(节假日除外)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递交到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基建动力科。联系人:吴业珍、蔺禹;联系电话:010-69543901转3212;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2、遴选时间、地点:
电话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提交报名材料后符合遴选资格的供应商,应根据本遴选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共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2投标资料文件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