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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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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伦理申请:

  伦理委员会秘书接收申请者递交的材料,包括初始审查、按审查意见修正案的再次审查、修正案审查、年度/定期跟踪审查、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审查、不依从/违背方案报告审查、暂停/提前终止研究审查、结题报告审查等。

  2. 伦理受理与处理:

  伦理委员会秘书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查看格式内容是否正确齐全,合乎要求则同意受理并上报伦理委员会主任,决定是会议审查还是快速审查。如果是会议审查,按照伦理会召开的周期,准备召开伦理审查会议;如果是快速审查,找2位主审委员按照SOP要求进行快速审查。

  3. 伦理审查会前准备: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举行会议,伦理委员会秘书在开会前一周将开会时间、地点通知各位委员,将试验相关资料电子版上传到伦理审查系统中,根据不同的项目选择主审委员2名,并通知委员提前预审。

  4. 召开伦理审查会议:

  到会委员填写签到表,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研究者进行项目汇报,然后主审和其它委员进行提问,提问结束研究者退场,所有委员进行讨论,秘书记录问答及修改意见,对各个项目依次进行审查。主要审议以下内容:研究者资质、试验方案的科学合理、SAE的医疗处理和补偿、知情同意内容是否完全、受试者权益的保护等。

  5. 会议后处理:

  由秘书根据表决票意见制作伦理批件,请主任委员签字盖章,制作相应份数,附件后附带参会委员签字页;由秘书下发批件至申请人,如有修改意见,请申请人按修改意见修改,递交材料再次审查。

  6. 跟踪审查:

  对修正方案、知情同意书等材料的项目、定期跟踪审查期限到期的项目、结题项目、本中心发生的SAE等按照SOP的要求进行跟踪审查。接收来自研究者或申办方的有关研究药物的安全性信息报告、多中心SAE通告、研究者手册更新等信息材料,依据不同类别,由秘书签收,返回回执或实行快速审查/会议审查并存档。

  7. 材料的归档:

  项目材料保存送审文件、申请表、审查工作表、审查批件和发给研究者的其他信件、批准的研究文件(研究方案、修正方案文件、知情同意书、广告材料等)、不良事件报告或收到的研究新药安全报告、跟踪审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