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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一种心内科护理用药物外敷装置、一种负压吸痰管、颈托、一种直肠给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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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潞发〔2022〕29 号)相关规定,对“一种心内科护理用药物外敷装置”、“一种负压吸痰管”等四项专利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事项公式如下:

(一)一种心内科护理用药物外敷装置: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技术名称

一种心内科护理用药物外敷装置

技术形式

专利权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专利号

ZL202122553483.6

专利权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潞河医院

发明人

陈飞飞

发明人所在科室

心内科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

2022年04月19日

专利法定届满日

2031年10月22日

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二、协议双方

转让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英锋

受让方

北京坤实丰顺科技有限公司

住处地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村南北方丝绸厂5幢平房200号

法定代表人

潘新利

三、协议金额

此项专利权采取一次性固定转让金额的方式,其中固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3000元(大写:叁万叁仟元整   )。受让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专利转让费总额一次性汇入转让方账户。

四、定价方式

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办与成果受让方共同协商议定。







(二)一种负压吸痰管: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技术名称

一种负压吸痰管

技术形式

专利权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专利号

ZL202222974571.8

专利权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潞河医院

发明人

邢秒

发明人所在科室

神经外科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

2023年07月11日

专利法定届满日

2032年11月08日

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二、协议双方

转让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英锋

受让方

北京银发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处地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甲108号院1号楼商业104室

法定代表人

王会智

三、协议金额

此项专利权采取一次性固定转让金额的方式,其中固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2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受让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专利转让费总额一次性汇入转让方账户。

四、定价方式

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办与成果受让方共同协商议定。








(三)颈托: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技术名称

颈托

技术形式

专利权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专利号

ZL201821592449.1

专利权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潞河医院

发明人

李晶

发明人所在科室

神经外科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

2019年08月09日

专利法定届满日

2028年09月28日

转化形式

专利权实施许可

二、协议双方

许可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英锋

被许可方

北京银发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处地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甲108号院1号楼商业104室

法定代表人

王会智

三、协议金额

此项专利权采取一次性固定许可金额+销售额提成10%的方式,其中固定许可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被许可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专利固定许可费总额一次性汇入转让方账户。专利许可的后期销售收益部分由被许可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给许可方,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四、定价方式

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办与成果受让方共同协商议定。








(四)一种直肠给药装置: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技术名称

一种直肠给药装置

技术形式

专利权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专利号

ZL202121943921.3

专利权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潞河医院

发明人

张金凤

发明人所在科室

心内科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

2022年02月01日

专利法定届满日

2031年08月18日

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二、协议双方

转让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英锋

受让方

上海声泰医疗器械销售中心

住处地

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璜溪西街88号2幢2188室

法定代表人

杨同新

三、协议金额

此项专利权采取一次性固定转让金额的方式,其中固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受让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专利转让费总额一次性汇入转让方账户。

四、定价方式

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办与成果受让方共同协商议定。








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3年09月12日起至2023年10月08日。若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办反映,所提异议将按照《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处理。

联系人:怡然、詹翠鑫、渠静、赵雅楠

联系电话:69543901-3658/3659

工作邮箱:lhyycgzh@126.com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2023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