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检查用复膜垫单遴选项目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检查用复膜垫单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LHYYJCYFMDD-20240201
三、遴选方式:公开
四、采购内容、产品报价及服务要求:
1.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年使用量 | 单价 |
检查用复膜垫单 | 60cm*100m,50人次/卷 | 卷 | 1860 | 149 |
遴选入围后,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未在公示范围内的同类型物资,单价≤潞河入库价格
2.报价
采取现场报价的形式,加盖公章装订至标书内,以单价的总金额为依据之一,所报单价要≤公示单价。
3.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为3年,每年进行合同签订,如遇关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不良差评,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解除服务关系。
(2)要求产品耐用、无残次品、质量合格,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送货时需安排专人专车配送物资,车型为中小型运输车或4.2米以内的箱货,人员需提供送货专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日常送货时效需在24小时之内送达,如遇紧急事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做出服务响应;送货数量不分件数都需在第一时间安排送货。
(5)每周三要有专门货车承担由总务科库房至医院本部的物资配送任务
五、产品标准要求:
1.检查用复膜垫单:要求防水防漏,柔软舒适,断点式设计,无荧光剂,无胶设计。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保障物资供给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检查用复膜垫单销售
七、递交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供货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对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盖签人名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货单位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共系统网站的近三年企业信用良好证明截图复印件。
4.三年来供货业绩(主要供货单位、时间、品种、数量)
5.对所提供产品的供货、服务、商务响应说明。
6.产品品牌代理授权资料、生产合格证明、材料检测合格报告。
备注:
1.请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印章
2.资质不通过的服务公司不能参加本次项目遴选
3.遴选现场需带竞标样品
4.遴选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2月8日
八、报名说明: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10-69543901转3142 或3337
报名地址:玉带河西街8号院院史馆1层总务科绿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