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办公家具(木制类)遴选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浏览次数:
字号:
+-14

一、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办公家具(木制类)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LHYYBGJJ-20241223

三、遴选方式:公开

四、采购内容、产品报价及服务要求:

  1. 采购内容

    家具(木制).jpg

遴选入围后,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未在公示范围内的同类型物资,单价≤潞河入库价格

2.报价

采取现场报价的形式,提前加盖公章单独封存,每项物资的单价要≤公示的单价,最终以单价的总金额为考评依据之一。

3.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为1年,如遇关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不良差评,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解除服务关系。

(2)要求办公家具的产品无残次品、无异味、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资源节约、绿色健康环保等标准和要求,确保办公家具的长期有效使用性,减少采购频次。

(3)送货时需安排专人专车配送物资,车型为中小型运输车或4.2米以内的箱货,人员需提供送货专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下达订单后,供应商备货期不超过5天,日常送货时效需在24小时之内送达,如遇紧急事件,供应商需不分送货件数在第一时间安排送货,最迟2小时到达。

(5)指定专人负责家具的配送和维修(需具备修理与更换医院目前使用的办公家具和零部件的能力)

(6)免费保修期≧3年,免费保修期内,享受免费家具维修及零部件更换等售后服务。

(7)物资储备空间≥50000平米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保障物资供给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办公家具(木制类)销售

2.供应商需有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协议定点服务政府采购资质

六、递交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供货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对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盖签人名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货单位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共系统网站的近三年企业信用良好证明截图复印件。

4.三年来供货业绩(主要供货单位、时间、品种、数量)

5.对所提供产品的供货、服务、商务响应说明。

6.生产合格证明、办公家具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备注:

1.请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印章

2.资质不通过的服务公司不能参加本次项目遴选

七、报名说明: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纪老师、关老师

联系电话:010-69543901转3142 或3337

报名地址:玉带河西街8号院院史馆1层总务科绿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