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社会工作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招标方拟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社会工作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委托招标采购,现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本次遴选由招标方社会工作部具体承办。
1. 招标代理范围、委托内容、拟选入围数量、服务期限
1.1 拟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代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社会工作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1.2 具体委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文件、遴选文件等;
(3)发布招标邀请;
(4)发售招标文件、遴选文件等;
(5)组织答疑;
(6)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7)发布中标公告;
(8)办理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9)草拟合同文本;
(10)编制招投标情况总结书面报告;
1.3 通过比选拟入围代理机构数量
拟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服务体系项目招标工作;
1.4 服务期限:1年
2.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资格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申请人已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需提供证明资料。
2.6 近三年内(本项目应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2.9 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需提供证明资料。
2.10 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必要文件。
3. 遴选文件领取
3.1 领取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07月10日08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领取方式:邮箱获取及现场获取。
邮箱获取:请潜在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领取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发送邮件到邮箱lhyysg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需领取的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致电010-69543901-3663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信息无误后,即为遴选文件领取成功,我单位会以邮件形式发送遴选文件电子版。未领取遴选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场获取:前往我单位注明的联系地址现场获取的,所需资料参照邮箱获取提交资料。
4. 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年0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请招标代理机构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门诊楼三层会议室 参加本项目比选。
5.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老师、石老师
联系电话:13718659830、010-69543901-3663
联系地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门诊楼3层社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