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产科导乐减痛陪产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产科导乐减痛陪产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三、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四、采购内容:为满足孕妇个性化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国内已广泛推行导乐陪伴分娩服务项目。该项目积极推广人性化自然分娩理念,始终围绕孕妇需求,开创性地提供全新服务模式。导乐人员凭借专业的导乐知识,一对一全程陪伴孕妇,助其顺利度过分娩过程。服务期限为1年。
五、服务要求:
1、导乐服务职责
导乐人员在温馨舒适的环境中,为孕妇在自然分娩的每一刻提供全方位的心理慰藉、生理协助及情感支持,实施一对一全程贴心陪伴,有效减轻孕妇宫缩疼痛,缩短产程,让准妈妈们留下一段美好而难忘的分娩记忆。
2、导乐服务内容
2.1在产房对孕妇进行导乐分娩的宣教,尊重孕妇意愿,孕妇自愿选择导乐陪产服务,孕妇决定选择导乐服务后与孕妇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2.2从孕妇临产或第二产程开始一对一陪伴孕妇,用亲切的沟通与情感抚慰等安抚孕妇,帮助孕妇做好情绪管理。
2.3向孕妇详细介绍分娩常识,在宫缩阵痛时科学指导其呼吸与用力技巧,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损耗。
2.4在导乐陪产期间,细致照料孕妇,包括喂水、喂食、擦汗及协助如厕等各项需求。
2.5遵医嘱或者在征得助产医护人员同意前提下,搀扶孕妇活动。
2.6体贴地为孕妇做好抚触按摩,缓解孕妇疲劳,缓解分娩疼痛。
2.7做好与医护人员及家属沟通的桥梁,有情况及时向医护人员汇报。
2.8配合使用分娩球、产程车等导乐辅助设备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导乐分娩。
2.9分娩结束,进行母乳喂养宣教与指导,协助产妇做好母乳喂养。
2.10收取导乐费用,开具票据给孕妇,做好导乐工作记录表。
3、非导乐服务时协助助产士的工作内容
3.1在产房门铃响时,及时开关产房大门,处理简单的家属问题,有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3.2不参与任何医疗行为的讨论,保护孕妇隐私,不讨论孕妇病情。
3.3积极配合助产士照料孕妇的生活,如:吃饭、喝水、如厕等。
3.4积极与待产孕妇沟通交流,有效进行心理及情感安抚,并提供专业护理。
3.5分娩结束后协助助产士做好产妇的母乳喂养宣教与指导工作,做好产妇的母乳喂养“三早”。
4、导乐师的日常工作要求
4.1导乐师在岗期间保持值班室清洁,统一着装,保持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并佩戴工作证,禁止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浓妆艳抹及食用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同时严禁私自接待孕妇或接受他人安排的非职责内工作。
4.2应保持文明礼貌、细致入微的服务态度,和蔼可亲地对待每位孕妇及家属,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服务对象分配原则,严禁私自挑选。
4.3导乐师严禁参与任何医疗决策或干预医疗行为,同时,任何损害医院形象、声誉或挑拨医患关系的言行都将被严格禁止。
4.4导乐师在接收新服务对象前,必须向当班护士详细了解孕妇禁忌及注意事项,以确保指导陪伴的准确性。
4.5不得上班时间干私活、睡觉、玩手机,不得躺、卧在病床上,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孕妇休息。
4.6 严禁在产房接待私人访客、串门、煮食,严禁擅自拿取、窃用或倒卖医院废弃物品及其他物资。
4.7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向科室请假。
4.8导乐师在工作中应虚心接受医护人员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4.9医护人员查看患者情况时,导乐师应积极配合,不打扰医护谈话和交代病情。具备保密意识,严禁探听、泄露或传播患者病情及隐私,禁止擅自翻阅病历资料及相关医疗文件,不得私自向孕妇解释病情。
4.10需密切留意孕妇产程的各项变化,并立即向当班护士进行准确反馈。
4.1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应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4.12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孕妇或其家属暗示、索要红包、礼品,或推荐药品、保健品、广告等相关产品。
4.13导乐师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造成的孕妇及新生儿摔跌、坠床等事故时,由公司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在执行服务前应与孕妇及其家属签署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中应明确与导乐分娩服务相关的一切责任由公司单独承担。
六、人员要求:
1、人员资质
1.1中标人员需经过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开办的妇幼健康指导师(导乐师)课程培训并取得协会颁发的《导乐师资格证书》。
1.2中标人对所录用的导乐师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犯罪记录。
1.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1.4用工年龄符合国家规定。
1.5中职或以上学历。
1.6文字书写需工整清晰,语言表达需流畅准确,且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7 需具备爱心、耐心、责任心及担当精神。
2、公司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具有导乐服务岗位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2.3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公司应无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本项目需配备至少2名导乐师。人员配置如需调整,须经科室同意,并根据实际分娩量灵活调配导乐师人数。
七、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标书一式五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确保清晰可辨)。
3、公司及相关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期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纳税证明(需为税务机关出具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则需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需为税务机关出具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应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导乐服务模式及收费标准需确保合理、透明且公开。
八、比选报名:有意参与比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携带营业执照、企业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均需加盖公章)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医辅科进行报名。
报名联系人:郑晔楠 联系电话:69543901-3169
九、比选时间:2025年8月12日上午9:00
比选地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八角亭会议室
十、附件:
附件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产科导乐减痛陪产服务项目评分标准.docx